question-icon 60万元可以幕后搞定投标吗?

我参与了一个项目投标,听说有人想用60万元在幕后操作搞定投标。我很疑惑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否可行,这会对正常的投标流程和其他投标人造成很大影响,我想知道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投标违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招投标活动中,用60万元在幕后搞定投标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且不可行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些基本概念。招投标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采购条件和要求,众多投标人参与竞争,招标人按照规定程序选择交易对象。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经济效益和保证项目质量。而所谓“幕后搞定投标”,往往涉及到串通投标、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从串通投标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如果有人用60万元去影响投标结果,极有可能构成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比如,投标人通过给予金钱的方式,让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压低报价,或者让招标人泄露标底等关键信息,这些都属于串通投标的表现形式。 从行贿受贿方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如果这60万元是给予负责招标的国家工作人员,就构成行贿罪。而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接受这60万元,则构成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也对这类违法行为作出了规定。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用60万元幕后搞定投标不仅不能实现预期目的,还会让相关人员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无论是招标人、投标人还是评标委员会成员等,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