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岁老人可以立遗嘱吗


90岁老人是可以立遗嘱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立遗嘱人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确定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是以立遗嘱人设立遗嘱时的状态为准。如果老人在立遗嘱时精神状况良好、意识清醒,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那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反,如果老人处于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状态,比如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等精神疾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其次,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判断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状态是否清醒,同样以立遗嘱人设立遗嘱的时间为准。要是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或者是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所立的遗嘱,应认定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所以90岁老人立遗嘱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就是有效的。 90岁老人立遗嘱时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不同形式。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的能力状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只能独立实施部分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状态。 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此有关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