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到人走保险后就一切都不用管了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到人了,想着有保险,就觉得报了保险之后自己就不用再操心后续的事儿了。但朋友说我还是得管一些事,我有点懵,想知道撞到人走保险后是不是真的一切都不用管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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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当发生撞人事故并走保险后,并不是一切都不用管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白保险理赔的基本概念。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的行为。在撞人事故中,常见的保险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主要保障在交通事故中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商业三者险则是在交强险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对超出部分进行补充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即使走了保险,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但如果超出了保险的赔偿限额,那么超出部分仍需要由肇事方来承担。例如,事故造成对方的损失为50万元,而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限额总共只有30万元,那么剩下的20万元就需要肇事方自己掏腰包进行赔偿。 此外,在整个事故处理过程中,肇事者还有一些其他的义务。比如,在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如果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这些义务是肇事者必须履行的,不能因为有保险就忽视。 而且,有些费用可能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例如,伤者的非医保用药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这些费用也可能需要肇事者自行承担。另外,如果肇事者在事故中有逃逸、酒驾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或者只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垫付,然后向肇事者进行追偿。 综上所述,撞到人走保险后并非一切都不用管了。肇事者不仅可能需要承担超出保险赔偿限额的费用,还需要履行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各项义务,同时要注意一些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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