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假可以后面再休吗?
我同事前段时间流产了,按照规定休了流产假,但她身体恢复得不太好,还想再休一段时间。她不清楚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也不知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所以想了解下流产假能否后面再休以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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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假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后面再休的。 首先,我国对于流产假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这是国家赋予女职工流产后休息调养身体的法定权益,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育权益。 其次,关于流产假能否延期,通常如果存在特殊原因,例如女职工流产后身体的健康状况还未恢复,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等,说明身体仍需要继续休养。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内部政策来决定是否批准延期。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流产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而且产假休完后,如果女职工还想继续请假,比如因哺育婴儿等原因,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休哺育期的假,但能不能休假最终要看用人单位的决定,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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