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虐待罪和故意伤害能并罚吗?

我想知道,如果一个人既犯了虐待罪,又犯了故意伤害罪,这两个罪会不会一起处罚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看看这两个罪能不能并罚。
展开 view-more
  • #罪数并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判断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是否能并罚,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而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是否并罚,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如果行为人在虐待过程中,基于伤害被害人的故意施加暴力并造成了被害人身体严重伤害的后果,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处罚,而不是数罪并罚。因为在这种情形下,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两个罪名。 然而,如果行为人先基于虐待的故意对被害人进行长期的虐待行为,之后又基于伤害的故意实施了独立的故意伤害行为,那么这就属于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应当按照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进行数罪并罚。也就是说,当两个犯罪行为之间没有紧密的关联,是相互独立的时候,就需要对两个罪名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合并执行刑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