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后是否可以追加股东作被告?


在公司被吊销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追加股东作被告,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含义。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的公司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意味着公司丧失了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但公司的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只是不能再开展新的经营业务,要进入清算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某些情形下,是可以追加股东为被告的。如果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因为股东拖延清算,公司的机器设备等资产由于缺乏维护而损坏,价值降低,那么股东就要在资产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 若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比如股东将公司的财务账册丢失,使得公司无法正常清算,此时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如果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股东已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并且在公司被吊销后依法进行清算,没有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追加股东为被告的。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被吊销后能否追加股东作被告,要结合股东是否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是否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等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当债权人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当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