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以从派出所领养一个孩子吗?

我一直有领养孩子的想法,听说可以从派出所领养孩子,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很想了解从派出所领养孩子具体的情况,不知道符不符合法律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哪些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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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孩子领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一般不能直接从派出所领养孩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领养孩子的法律概念,领养在法律上称为收养,它是指通过法定程序,将他人的子女收为自己的子女,使原本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之间产生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五章收养的相关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派出所主要负责维护社会治安、户籍管理等工作,并非办理收养登记的法定机关。 要合法收养孩子,收养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如果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所以,如果有领养孩子的意愿,应该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咨询具体事宜,按照法定程序来办理收养手续,而不是找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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