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三个孩子(两女一男)有可能都判给母亲吗?
我和孩子他爸打算离婚,我们有三个孩子,两女一男。我特别想把三个孩子都留在身边,但是又不确定法律上会不会支持,想问下三个孩子有可能都判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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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大家很关注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就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从这个规定来看,三个孩子都判给母亲是存在可能性的。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情况下会判给母亲。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来考量,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背景、陪伴孩子的时间等,以判断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母亲在这些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那么孩子判给母亲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另外,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三个孩子都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也会考虑到孩子成长过程中可能需要不同性别的引导等因素。但总体而言,如果母亲能够充分证明自己能够为三个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三个孩子都判给母亲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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