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不动产权证划拨是否可以抵押?
我有一套不动产权证是划拨性质的房子,现在遇到点经济困难,想把房子抵押出去贷款。但我不太清楚按照民法典规定,这种划拨性质的不动产权证能不能用于抵押,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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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民法典中不动产权证划拨是否能抵押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划拨土地。划拨土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从这条规定来看,并没有明确禁止划拨土地上的不动产进行抵押。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划拨土地上的不动产是可以抵押的,但在实现抵押权时,需要先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有些地方可能对划拨土地抵押设置了一些限制条件,比如要求抵押人先补缴土地出让金,或者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等。所以,当你打算用划拨性质的不动产权证进行抵押时,除了要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外,还需要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 综上所述,民法典并没有禁止不动产权证划拨进行抵押,但在实际操作和抵押权实现过程中,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当地政策,以确保抵押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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