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处罚生效后能否进行行政复议?

我之前收到了行政处罚,当时没在意,现在处罚已经生效了。但我越想越觉得这个处罚不合理,我现在还能申请行政复议吗?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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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处罚生效后,通常情况下还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也就是说,只要在法定的申请期限内,即便行政处罚已经生效,当事人依然有权申请行政复议。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如果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定原行政处罚存在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况,就会作出相应的复议决定,比如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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