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法院下达逮捕令后还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和逮捕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逮捕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当法院在取保候审期间下达逮捕令,通常意味着案件情况发生了变化,可能是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或者案件证据、犯罪情节等方面出现了新的情况,使得有必要对其进行羁押。 不过,即便法院下达了逮捕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仍然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申请是否能被批准,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险性,以及是否有妨碍诉讼进行的可能等。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申请就有可能被批准。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干扰证人作证等,司法机关批准再次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小。 此外,申请取保候审时,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司法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一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如果申请被驳回,申请人有权要求司法机关说明理由。 总之,取保候审期间法院下达逮捕令后,仍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申请能否成功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司法机关的审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