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15天后能申请强制支付令吗
和单位有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后裁决书已经下发15天了,单位却没有任何行动。我想尽快拿到应得的款项,就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申请强制支付令,要是可以申请,后续具体该怎么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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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15天后能否申请强制支付令,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强制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简单说,就是法院帮债权人督促债务人还钱的一种法律文书。 一般来说,如果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双方均未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裁决生效后,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申请支付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二是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所以在劳动仲裁15天后,若仲裁裁决已生效,且符合上述两个法定条件,那么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若申请不成立,则会裁定予以驳回。 需要注意的是,若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支付令则会失效,此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等其他合法途径继续追讨欠款。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相关概念: 支付令: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督促程序:是一种快速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程序,不必经过法院的审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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