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证人可以不出庭吗?
我在一个仲裁案件里有个证人,但是这个证人不太愿意出庭,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仲裁庭证人是不是可以不出庭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解答。
展开


在仲裁程序中,关于证人是否可以不出庭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证人出庭作证的一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及相关仲裁规则,证人出庭作证有助于仲裁庭查明案件事实。证人作为知晓案件情况的人,其出庭提供的证言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在正常情况下,证人出庭能够让仲裁庭更直观地了解证人的陈述,通过询问等方式对证言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判断,从而更公正地处理案件。这就好比法官审理案件时,希望当事人和相关证人都能到现场,把事情说清楚,这样才能做出准确的裁决。 然而,也存在证人可以不出庭的特殊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仲裁实践中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仲裁庭也会参考类似规定)许可,证人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比如说,证人突然生病住院,无法到仲裁庭现场,这种因为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情况,在经过仲裁庭许可后,就可以通过书面证言等方式来提供证言。又或者证人居住在偏远地区,交通极为不便,出庭会面临极大的困难,这种情况下也有可能获得仲裁庭的许可而不出庭作证。 所以,仲裁庭证人一般是应当出庭作证的,但在有正当理由并经过仲裁庭许可的情况下,是可以不出庭,而通过其他方式提供证言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