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工程款能向子女索要吗


通常情况下,丈夫欠工程款不能向子女索要。这是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简单来说,合同就像是两个人之间的约定,这个约定只对参与约定的这两个人有约束力。在工程款这件事上,合同是丈夫和发包方或相关债权人之间签订的,所以只能约束他们双方,不能要求非合同当事人的子女来承担责任。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也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子女继承了丈夫的遗产,那么就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要是子女放弃继承,就不用承担债务。 对于债权人而言,如果想追讨工程款,应该按照法律程序来。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等;还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例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然后书写起诉状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丈夫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执行丈夫的财产来清偿债权。 相关概念: 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