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临时用工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我找了份短期临时工的工作,干大概一两个月。老板没提签合同的事儿,我有点担心权益没保障。我就想知道短期临时用工到底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啊?要是必须签,我就跟老板提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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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短期临时用工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这两个概念。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劳务关系则是平等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报酬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更强调的是劳务的提供和报酬的支付,相对比较松散。 如果短期临时用工形成的是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即便只是短期临时的用工,只要构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话,从用工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要是短期临时用工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这种情况下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口头约定等方式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过,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还是签订书面协议,把工作内容、报酬、工作时间等关键事项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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