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要抚养费,离婚后还能要吗?
我离婚的时候,考虑到对方经济条件不好,就没要抚养费。现在我自己经济压力特别大,独自抚养孩子很吃力。想问问这种之前不要抚养费,现在离婚后还能不能再跟对方要抚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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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时不要抚养费,离婚后是否还能索要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抚养费的定义。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支付的费用。它的目的是保障子女能够健康成长,拥有必要的生活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实际情况中,离婚时双方可能基于各种原因,比如出于尽快离婚的考虑、为了避免与对方产生更多纠纷,或者考虑到对方当时的经济状况等,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但这并不意味着日后不能再主张抚养费。因为随着时间推移,情况可能发生变化。 比如物价上涨,原来的生活成本提高,孩子上学费用增加、突发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等,这些都可能导致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压力剧增,独自抚养孩子变得困难。此时,为了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从孩子的利益出发,法律是允许抚养孩子的一方以孩子的名义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的。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在索要抚养费时,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如果只是因为自己不想承担抚养责任或者没有正当理由随意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也就是说,要提供证据证明孩子现在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确实增加了,或者自己的经济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无法独自承担抚养孩子的费用。 所以,离婚时不要抚养费,离婚后在必要的情况下是可以索要的。但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比如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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