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房子是永久的吗
我家房子要拆迁了,给的安置房说是能办房产证。我就想问问这拆迁得来的房子,是不是以后就一直归我家了,不存在时间限制啥的?想了解下拆迁房产权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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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房子不是永久的。房屋产权分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存在,你就拥有它的所有权。但土地使用权有期限限制。 如果是住宅类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权一般是70年,从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经济适用房性质的拆迁房使用年限通常为50年;和商业、娱乐相关用途土地上的拆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综合或其他类别的一般是50年。 另外,像有些安置房居住满5年,缴纳相应土地出让金后,土地使用年限会改为70年,此时房屋可正常进入市场买卖。例如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是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总之,拆迁房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权有期限规定。而且后续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按照法律规定,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使用期届满前一年可申请延期,最低每平米缴纳1.56元 。这样可以继续使用土地,房屋所有权也能继续维持。 相关概念: 房屋所有权: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简单说就是房子归谁所有。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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