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第一第二继承人都没有的情况下姑姑能否继承侄子的房产?

我侄子意外离世,他没有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我是他姑姑,想知道我能不能继承他的房产。我很关心这个问题,因为我和侄子平时关系还不错,也一直有来往。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这个资格继承他的房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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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姑姑能否在第一、第二继承人都没有的情况下继承侄子的房产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法定继承的相关概念和顺序。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姑姑并不在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内。在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没有的情况下,正常来说,姑姑不能依据法定继承来继承侄子的房产。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规定了其他可能的继承方式。比如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如果侄子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姑姑,那么姑姑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该房产。这种情况下,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此外,如果姑姑对侄子生前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姑姑也有可能分得侄子的部分房产。但这需要有证据证明姑姑确实对侄子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比如长期照顾侄子的生活、为侄子支付医疗费用等。 综上所述,在第一、第二继承人都没有的情况下,姑姑通常不能通过法定继承来继承侄子的房产,但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姑姑对侄子尽了较多扶养义务,姑姑则有可能取得侄子的房产或部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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