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孩子能给男方吗
我现在处于哺乳期,和丈夫打算离婚,我有些犹豫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想知道在哺乳期离婚的话,孩子有没有可能给男方,主要想了解满足什么条件孩子会判给男方 。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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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哺乳期离婚,孩子是有可能判给男方的。
首先,法律上对于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归属是有原则性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在孩子年幼,特别是哺乳期时,母亲通常在照顾孩子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母乳喂养等对孩子成长也较为有利。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孩子可以判给男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比如母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病,可能会危及孩子健康,这种情况下孩子不宜与母亲共同生活。
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例如母亲有能力照顾孩子却对孩子不管不顾,不尽抚养责任,而父亲有意愿且有能力抚养孩子,那么法院可能支持父亲的请求。
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比如母亲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等严重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此外,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都同意孩子由男方抚养,这种情况下孩子也可以给男方。总之,哺乳期离婚孩子给男方并非绝对不可能,要综合各种因素,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出发点来判定。
相关概念:
抚养权:简单说就是父母对孩子进行抚养照顾的权利和责任,包括生活照料、教育等多方面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了离婚后不同年龄段孩子抚养权判定的基本原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对不满两周岁孩子抚养权归属在特殊情形下的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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