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交了钱想退回来是否可以?
我之前因为涉嫌一个案子办理了取保候审,交了一笔保证金。现在案子结束了,我想把交的钱退回来,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行不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走什么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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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取保候审交的钱能否退回之前,我们先解释一下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概念。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这里所说的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也就是说,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你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没有出现违反第七十一条的行为,那么在取保候审结束时,是可以退回保证金的。具体的流程是,首先会有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你凭借这些材料到指定的银行就可以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然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规定,比如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干扰证人作证等,执行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还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所以,取保候审交的钱能不能退回来,关键在于你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遵守了相关规定。只要遵守规定,按照流程操作,保证金是可以顺利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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