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了取保候审保证金还能退吗?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保证金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相关规定的一种经济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这意味着,判刑后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否退还,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遵守了规定。具体来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那么在判刑后,也就是取保候审结束时,就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然而,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所以,判刑后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有可能退还的,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大家要清楚遵守规定不仅是法律要求,也关乎自己保证金能否顺利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