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人员是否可以去外地上班?
我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因为工作机会在外地,我很想去外地上班,可又担心违反法律规定。我想了解一下,像我这种取保候审的人员到底能不能去外地上班呢?有什么具体要求和限制吗?
展开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人员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所以,如果取保候审人员想去外地上班,需要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执行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准许。如果执行机关认为去外地上班不影响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且符合相关规定,可能会批准申请。反之,如果存在可能影响案件办理的风险,执行机关可能不会批准。 在申请去外地上班时,需要向执行机关说明去外地的必要性、工作的具体情况等信息。同时,即使获得批准去外地上班,也需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其他规定,如及时报告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的变动情况,在传讯时及时到案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