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后可以做无罪不予判决吗?
我家里人被检察院批捕了,但是我们觉得他是无罪的。现在很担心最终会被判决有罪,想了解下在检察院批捕之后,还有没有可能做无罪不予判决呢?具体在什么情况下会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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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即使检察院批捕后,依然存在做无罪不予判决的可能性。 首先来理解一下检察院批捕和无罪不予判决的概念。检察院批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意味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无罪不予判决是指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从而作出无罪的判决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无罪不予判决。其一,依据该法第十六条,如果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其二,证据方面,如果在后续的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所以,检察院批捕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决有罪,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决定最终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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