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夫妻双方都可以使用吗?
我和我爱人有个孩子,听说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这回事。我想知道,在这个专项附加扣除里,我和我爱人能同时都用吗?还是只能一个人用?不太清楚具体规定,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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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子女教育,夫妻双方并非都不可以同时使用,但也不是都要同时使用,而是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这里所说的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简单来讲,就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养育子女的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纳税人扣除一定金额的政策。比如一个孩子每个月可以扣除1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同时,第六条规定,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以,如果选择一方全额扣除,那么就由这一方每月扣除1000元;如果选择双方分别扣除,那么夫妻双方每人每月扣除500元。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比如夫妻双方的收入水平等,来选择更适合自己家庭的扣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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