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填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我还能填吗?
我和老公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老公已经在申报时填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我不太清楚我这边还能不能再填这个扣除项,想知道在法律规定上我是否还具备填写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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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可以帮助纳税人减轻税负的政策。简单来说,当家里有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或者处于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纳税人就能够享受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关于老公填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后你是否还能填,这是可以的。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父母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就是一个人每月扣除1000元;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夫妻双方每人每月扣除500元。但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以,如果老公已经选择按100%扣除,那在这个纳税年度你就不能再填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了。要是老公选择按50%扣除,那你也可以填这一项,并且按照50%的标准扣除。你可以和老公沟通协商,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和纳税需求,选择最适合你们的扣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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