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后彩礼还能退还吗?


在探讨办理结婚登记后彩礼是否可以退还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两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彩礼通常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等。它是一种具有特定习俗意义的财产赠与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办理结婚登记后彩礼退还的情况,若满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一条件,在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这里所说的“未共同生活”,指的是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实际上并没有开始共同的家庭生活,比如没有一起居住、没有相互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等。 另外,如果存在“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并且以离婚为前提,给付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也会予以考虑。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比如,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负债累累,生活陷入困境等。 然而,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比如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且不存在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情况,那么要求退还彩礼可能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彩礼已经完成了其在婚姻习俗中的意义,成为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种财产状态。 总之,办理结婚登记后彩礼是否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照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涉及到彩礼退还的纠纷,建议当事人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