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了人保车险是否可以不垫付费用?

我买了人保车险,最近出了点事故,涉及到费用垫付的问题。我不太想自己先垫付费用,想知道具体在哪些情况下能不垫付,以及需要做些什么。另外,不垫付会不会影响后续理赔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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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人保车险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不垫付费用的。 首先,在单方车损的事故中,如果去的维修单位和保险公司有直赔合作协议,那么就可以直接保险结算而不需要垫付费用。例如,车辆只有自身损坏,前往与人保车险有直赔合作的维修厂维修,这种情况就无需自己先掏钱垫付维修费用。 其次,对于双方的纯车损事故,双方都同意在同一家修理企业修车,且修理单位与全责方保险公司有直赔合作协议,也不需要垫付费用可以走直赔。比如,A车和B车发生碰撞,双方车辆仅有车损,都同意到同一家修理店维修,而该修理店与全责方的人保车险有直赔合作,此时双方都无需垫付费用。 若不满足上述直赔条件,一般出险后是需要自己先垫付修车费用,然后再拿着定损单据和发票去保险公司结案报销。在这种常规情况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再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或者报警电话向保险公司报备,保险公司会派专业人士到现场勘察事故经过,确定事件是否属实、损失范围、损失程度等。之后,保险公司会与保险人沟通协商索赔金额、施救方式以及其他费用的支付等问题。如果双方洽谈不成功,可以请第三方介入协调;洽谈成功后,双方会以合同的方式拟定赔偿内容。人保车险公司会对合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根据合同内容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车险理赔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理赔的相关操作都需要依据合同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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