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过定金后不想买了,定金能退吗?
我前段时间看中了一套房子,当时就交了定金。可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买这套房了。我想知道,之前交的定金还能不能退给我呢?心里很纠结,也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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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简单来说,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当购房者交了定金后,如果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了,定金是否能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同时,《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了,这属于购房者违约,按照法律规定,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的。但如果是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比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那么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购房者无法买房,比如突发重大疾病、家庭经济出现重大变故等,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协商退还定金。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下定金必须退还,但从公平原则出发,双方可以进行友好协商。 总之,在买房交定金之前,购房者一定要慎重考虑,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遇到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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