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现在处于离婚冷静期。期间我自己工作赚了一笔钱,还有之前一起投资的收益也到账了。不太清楚在这离婚冷静期里这些财产怎么算,想知道离婚冷静期间的财产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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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间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拥有的财产。离婚冷静期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到规定期限届满后双方去申请离婚证之前的这段时间,这个阶段仍然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没有特殊约定。所以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都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对财产归属达成了新的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某些财产归一方所有或者有其他财产分割安排,那就按照协议来执行。另外,要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在离婚冷静期内的财产,若无特殊约定或法定情形,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财产归属存在疑问或纠纷,夫妻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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