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子女是否能分配?
家里土地被征收获得了一笔补偿款,我想知道作为子女能不能参与这笔补偿款的分配,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很想弄清楚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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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子女是否能分配,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征地补偿款的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人土地被征收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则是对地上物和青苗所有者的补偿。 如果子女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其土地权益在征地范围内,那么子女通常有权参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比如,子女的承包地被征收,其作为承包地的权益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获得相应的征地补偿。 若子女已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比如户口已经迁出农村,一般就不能参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因为土地补偿费是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享有分配资格。不过,如果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是子女所有的,其仍然可以获得这部分的补偿。 此外,如果家庭内部对于征地补偿款分配有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是有效的。比如家庭成员之间签订协议,约定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那么就按照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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