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违建的房子能否得到相应赔偿?


在购买到违建房子的情况下,关于能否获得相应赔偿,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违建房屋”的概念。违建房屋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这种建筑违反了我国的城乡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如果卖方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是违建的事实,那么就符合上述法条中的第二款,卖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买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违建房屋,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因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违法建筑,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合同无效后,卖方要返还买家支付的购房款。 此外,如果买家因为购买违建房屋遭受了其他损失,比如装修费用、搬迁费用等,也可以要求卖方进行赔偿。前提是这些损失与购买违建房屋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不过,如果买家在购买房屋时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例如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那么买家自己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若遇到这种情况,买家可以先与卖家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买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屋违建的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