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权主次责任如何划分?


路权指的是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内使用道路,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大家在道路上都有按照规则行驶的权利。在划分路权主次责任时,需要考虑多个方面。 首先,交通信号灯是明确路权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如果一方违反信号灯指示行驶,那么其通常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例如,红灯亮起时,车辆本应停止,但某辆车却强行通过,与正常绿灯通行的车辆发生碰撞,此时闯红灯的车辆就要承担主要责任。 其次,交通标志和标线也起着关键作用。交通标志和标线明确指示了车辆和行人的通行规则和方向。比如,在有让行标志的路口,未按标志让行的一方往往要承担主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这表明交通标志和标线具有法定的指引作用。 再者,车辆的行驶方向和车道使用也会影响路权划分。一般来说,直行车拥有优先通行权,转弯车需要让直行车先行。如果转弯车辆未让行,导致与直行车发生事故,转弯车辆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此外,不同车道有不同的行驶规定,如快车道、慢车道、专用车道等,违反车道使用规定的一方可能会被认定为有主要责任。 最后,在没有明确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的情况下,要遵循安全、礼让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后半句强调了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这就要求交通参与者在这种情况下要相互礼让,谨慎驾驶,避免发生事故。如果一方因为疏忽大意或者未礼让而导致事故发生,就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