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后能给孩子改名吗?


在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后,关于能否给孩子改名这个问题,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这表明孩子的姓氏一般随父母,但也存在特殊情况。不过,对于改名的具体程序等,通常由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来进一步规范。 其次,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也就是说,如果要给孩子改名,尤其是涉及姓氏变更,原则上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即使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也不能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然而,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遇到另一方拒不配合,导致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争议。但一般来说,为了维护孩子的权益和社会关系的稳定,在没有充分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法院也不会轻易支持一方擅自改名的诉求。比如,若有证据证明对方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对孩子成长造成不良影响等,可能会成为主张改名的一个相对有利因素,但最终是否能成功改名,还需结合具体情况由相关部门或法院来判定。 综上所述,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给孩子改名。在考虑给孩子改名时,最好先与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获取更准确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