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交房违约金有诉讼时效吗
买了房但开发商迟延交房,按合同能拿到违约金。不过这几年忙没顾得上主张,现在听说权利主张有时间限制,想知道迟延交房违约金有没有时效,要是有时效,从啥时候开始算,时效过了会怎样,该怎么维护自己拿违约金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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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交房违约金是有时效的。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业主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开发商延迟交房,侵害到自己权益,以及明确义务人(也就是开发商)的时候,开始计算这三年的时效。比如合同约定了交房日期,到日期没交房,这时候业主就知道权利可能受损了,时效可能就开始计算了。 不过,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当然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诉讼时效起算存在一定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开发商每逾期一日,则构成一日违约,产生一日的违约金,应当起算该日违约金诉讼时效。如此类推,在起诉时往前推超过三年的,则超过诉讼时效,除非有证据证明发生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一旦发生这些情况,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业主从稳妥的角度出发,尽量选择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届满后三年内主张权利。若不打算在这三年内起诉,也务必通过特快专递向开发商邮寄 “要求支付延迟交楼违约金函”,并保留信函、邮件详情单和开发商签收的妥投证明 ,以此作为时效中断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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