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多年,孩子可以改跟另一方姓吗?
我父母离婚好多年了,我一直跟着妈妈生活。现在我想把姓改成跟妈妈姓,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有没有什么条件限制之类的,所以想问问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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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离婚多年的情况下,孩子是有可能改跟另一方姓的,但这需要区分孩子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两种情况。 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同时,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变更姓名,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因为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姓名权等民事权利由监护人代理行使,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在子女姓名变更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应当共同决定。 如果孩子已经成年,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此时,孩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变更姓名,无需再经过父母的同意。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变更姓名需要按照相关户籍管理规定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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