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我和前任离婚时在协议里确定了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相关内容。但现在情况有变化,我收入大幅减少,难以按原协议支付抚养费,而且孩子也表示想和对方一起生活。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里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还能不能更改啊?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抚养
  • #抚养权变
  • #抚养费改
  • #法律规定
  • #子女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更改的。 首先来说抚养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出现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抚养责任、未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情况,或者子女年满八周岁且明确表示希望跟随另一方生活等,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的。 接着说抚养费。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遭遇经济困境、失业或身患重疾,以致无法负担原先约定的抚养费用时,可以向法院申请降低抚养费用乃至暂时停止支付。此外,像有给付义务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或者抚养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继子女全部抚养费时,可酌情减免给付义务。 总之,无论是抚养权还是抚养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为了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和适应实际生活变化,法律规定在符合特定情形时是可以进行变更调整的。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