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否可以再次被起诉?


在探讨抚养权能否再次被起诉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指的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含了对子女的生活照料、教育培养等诸多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时,往往会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但这并不意味着抚养权是一成不变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了上述法定情形,是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 举个例子,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突然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无法再像以前一样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又或者,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疏于照顾,甚至存在虐待孩子的行为,导致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了严重影响,另一方同样可以通过起诉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此外,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并且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同时另一方也具备抚养能力,那么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的意愿,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不过,要成功变更抚养权,起诉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变更抚养权的正当理由。比如,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来证明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提供孩子的陈述或者相关证人证言来证明对方不尽抚养义务等。 综上所述,抚养权是可以再次被起诉变更的,但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和充分的证据支持。在决定起诉之前,建议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面临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