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判归一方抚养后就不能变更了吗


孩子判归一方抚养后是可以变更的。首先要知道,抚养权变更,简单来说就是孩子的抚养人从原来确定的一方,变成另外一方来抚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就表明,即便孩子抚养权一开始判给了一方,但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为抚养权变更提供了法律基础。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比如,父母双方经过沟通,都觉得将孩子抚养权变更给另一方对孩子更好,那么就可以协商达成一致。 要是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例如,抚养孩子的一方突然患上严重疾病,无法再正常照顾孩子生活起居和给予必要的照顾,这种情况就满足条件。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比如,抚养孩子的一方经常不管孩子吃饭穿衣,甚至打骂孩子,对孩子心理和身体造成伤害,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3.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因为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他们的意愿在抚养权变更中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比如孩子原来生活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孩子成长等情况。 总之,孩子抚养权判给一方后不是不能改变,只要符合法定情形或者双方能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 相关概念: 抚养权变更:指孩子抚养人由原来确定的一方变为另一方的情况。 法定情形:法律明确规定的、符合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关系的特定情况。在抚养权变更中,就是上述法律规定的可以变更抚养权的几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