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孩子的抚养权能更改吗?


在探讨离婚协议书上孩子的抚养权能否更改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照顾其生活起居、教育培养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在夫妻离婚时,通常会通过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的方式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那么,离婚协议书上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更改的。在法律层面,有两种主要的途径来实现抚养权的变更。 一种是双方协商变更。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都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且对变更抚养权后的相关事宜,如抚养费的支付、探视权的行使等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抚养权的协议。这种方式比较灵活,也能体现双方的意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该协议就是有效的。双方可以凭借该协议到户籍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办理抚养权变更的手续。 另一种是通过向法院起诉变更。如果一方想要变更抚养权,但另一方不同意,那么主张变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例如,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突发重大疾病,失去了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无法继续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或者一方存在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了明显的负面影响等情况,另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公正的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上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更改的,既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实现,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为出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