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证婚姻有孩子该怎么离婚?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有了孩子。现在我们过不下去想分开,可不知道这种没证还有孩子的情况该怎么‘离婚’,是直接分开就行,还是得办什么手续,孩子的抚养问题又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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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证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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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无证婚姻”在法律上的定义。无证婚姻指的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关系。这种关系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一说。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对于事实婚姻,如果要解除关系,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 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即使是无证婚姻,双方也需要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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