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我和前妻离婚时确定了抚养费金额,但现在我的收入大幅下降,实在难以按照原来的标准支付。同时,孩子的实际需求也有了一些变化。我想问问,离婚后这个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更改吗?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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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费是可以更改的。抚养费的更改主要涉及增加、减少或免除等情况。 从法律角度来看,抚养费是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需求。在现实生活中,随着时间推移,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等都可能发生变化,所以法律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对抚养费进行调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也就是说,如果孩子因为生活成本提高、生病、上学等原因,原来的抚养费不够用了,孩子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而在某些情况下,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也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比如,支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有抚养能力;或者支付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等。 如果要更改抚养费,一般先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作出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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