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我们都很爱孩子,谁都不想放弃抚养权。所以想问问,离婚后能不能让孩子轮流和我们一起生活,这样孩子既能感受到父爱也能感受到母爱。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这样操作,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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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孩子是可以轮流抚养的。首先来解释一下轮流抚养的概念,简单来说,轮流抚养就是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不是固定归一方,而是由父母双方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轮流和孩子共同生活。 从法律依据上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表明只要满足一定条件,法律是认可轮流抚养这种方式的。 不过,要实现轮流抚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一,必须是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轮流抚养的协议。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的事情,只有双方都愿意并且达成一致意见,才有可能实施轮流抚养。其二,最重要的是要以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为前提。比如父母双方的居住环境、经济条件、生活习惯等都要能为孩子提供一个相对稳定和健康的成长环境。如果轮流抚养会让孩子频繁更换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心理、学习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那么这种轮流抚养可能就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所以,如果夫妻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意愿,并且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同时协商一致采用轮流抚养的方式,是可以的,但一定要确保这种方式是对孩子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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