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的共同财产前子女是否可以享受?
我再婚了,和现在的配偶有一些共同财产。我和前任有子女,不知道这些再婚后的共同财产,我的前子女能不能享受呢?心里一直很疑惑,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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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的共同财产,前子女是否可以享受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再婚后共同财产的概念。再婚后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前子女能否享受再婚后的共同财产,如果是涉及财产继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前子女作为婚生子女,在亲生父母一方去世后,对于其亲生父母在再婚后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是有继承权的,可以享受相应财产权益。 然而,如果不是继承情况,前子女一般不能直接享受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再婚夫妻双方,只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除非再婚夫妻双方自愿将部分财产赠与前子女,或者通过订立遗嘱等方式对财产进行处分,让前子女获得一定财产,否则前子女不能随意主张享受再婚后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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