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受遗赠人先死亡,其子女是否可以代位受遗赠?

我爷爷立下遗嘱将一部分财产遗赠给我一个远方表叔,但是表叔前段时间意外去世了。现在爷爷也去世了,表叔有子女,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表叔的子女能不能代位接受我爷爷遗赠给表叔的那部分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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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受遗赠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受遗赠人先死亡,其子女是否可以代位受遗赠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遗赠和代位继承。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无偿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立遗嘱人把自己的财产给了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而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里明确规定的是法定继承中的代位继承情况,并不包括遗赠。 对于遗赠,法律并没有规定代位受遗赠制度。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时,遗赠就会失效。这是因为遗赠是基于遗赠人与受遗赠人之间特定的个人关系和意思表示而设立的。受遗赠人在遗嘱生效前死亡,这种特定关系就无法实现,遗赠的法律效力也就无法延续到其子女身上。 所以,回到最初的问题,受遗赠人先死亡,其子女不可以代位受遗赠。在这种情况下,原本遗嘱中遗赠的财产部分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处理。也就是说,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这部分财产。 这一规定也是为了确保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能够得到尊重和实现,同时维护法定继承制度的稳定性和有序性。如果随意扩大代位受遗赠的范围,可能会违背遗嘱人的初衷,破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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