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能否成为行政犯罪的阻断事由?
我和别人有个民事纠纷,在处理过程中,对方说因为这是民事纠纷,就算他有些行为看似涉及行政犯罪,也不会被认定。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在法律上,民事纠纷真的能成为行政犯罪的阻断事由吗?我就想弄清楚这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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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民事纠纷通常不能成为行政犯罪的阻断事由。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民事纠纷、行政违法和行政犯罪的概念。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比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主要涉及的是私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行政违法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而行政犯罪则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情节严重,达到犯罪程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它们有着不同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民事纠纷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来处理,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公平、等价有偿等原则,目的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争议,承担的责任形式主要有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 行政违法和行政犯罪则由行政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刑事法律来规制。行政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吊销许可证等;行政犯罪则要承担刑事处罚,像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只要行为人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就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并不以是否存在民事纠纷为前提。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只要符合犯罪构成,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例如,在一些涉及经济领域的案件中,双方可能存在合同纠纷(民事纠纷),但如果一方在纠纷过程中,采取了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等行为,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标准,就构成了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等行政犯罪,不能因为存在民事纠纷而免除其刑事责任。 所以,民事纠纷和行政犯罪是不同法律领域的问题,各自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民事纠纷不能成为行政犯罪的阻断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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