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方恋爱期间给我转的钱说是自愿的,能追回吗

和男友恋爱时他给我转过一些钱,当时他说自愿给的。现在我们分手了,他突然想要把钱要回去。我不太清楚这钱在法律上到底需不需要还,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他能不能追回这些转账的钱。
展开 view-more
  • #恋爱财产
  • #赠与法规
  • #借贷认定
  • #不当得利
  • #财产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恋爱期间男方自愿给女方转的钱,是否能追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表达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比如“520”“1314”等特殊金额的转账,通常被认为是赠与,一旦转账完成,赠与行为就完成了,这种情况下男方很难要回。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赠与人要求返还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 其次,如果转账被认定为以共同生活或者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在双方分手后,因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比如为了结婚给对方转钱用于购房等大额支出,目的是为了共同生活,但最终没能结婚,这种情况男方有可能要求女方返还。 再者,如果能证明双方存在民间借贷关系,那么是可以要回的。比如在转账留言或者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中表明是借款,那么该笔款项就可以认定为借贷关系,在感情结束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另外,如果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合法依据而取得利益,同时使得他人遭受损失,构成不当得利。情侣之间转账复杂,若无法明确是借贷还是赠与,分手后共同生活或缔结婚姻目的无法达成,接受转账一方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相关概念: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合法依据而取得利益的同时使得他人遭受损失。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