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了是否应该去医院看望?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现在心里很纠结,不知道应不应该去医院看望伤者。去的话,我怕会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不去的话,又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冷血。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撞人了应该去医院看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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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撞人之后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去医院看望伤者。撞人这一行为往往涉及到侵权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意味着,撞人者主要的法律义务是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障伤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和合理的经济补偿。 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去医院看望伤者,但从道德和情理的角度来看,去医院看望伤者是一种人性化的做法。去看望伤者可以表达撞人者的歉意和关心,有助于缓解伤者及其家属的情绪,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双方在后续赔偿等问题上的沟通与协商,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不过,在去看望伤者时,撞人者也需要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避免因不当的言语或行为引发新的矛盾。如果撞人者因为某些原因不方便去医院看望,也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歉意和关心,同时积极履行赔偿等法律义务。总之,撞人后去看望伤者不是法律上的强制要求,但却是一种体现道德和人文关怀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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