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需要去医院看望吗,费用大概多少?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心里有点慌,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必要去医院看望伤者。而且也不清楚后续治疗费用这一块,大概我得承担多少,是全部都要我出吗?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从法律层面来看,撞人后去医院看望伤者并非是法律强制要求的义务,但从道义和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去看望伤者是一种较为合适的做法,这有助于缓和双方的矛盾,也能体现一定的责任担当。 在费用承担方面,主要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也就是说,赔偿顺序首先是交强险。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对伤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例如,在有责任的情况下,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万元。如果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的部分,就要看是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商业三者险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比如投保了50万的商业三者险,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会在这50万的额度内继续赔偿。 如果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后还是不够,那么剩下的费用就需要由撞人者自己来承担了。费用的具体金额要根据伤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按照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则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所以,撞人后的费用情况比较复杂,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