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是否需要去看望?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现在心里挺纠结的,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必要去医院看望伤者。不去吧,怕被人说没良心;去的话,又不知道会不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想问问撞了人到底需不需要去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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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撞了人之后并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去看望伤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涉及的主要是民事赔偿责任和可能的行政、刑事责任。 在民事赔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撞人者主要的法律义务是按照责任划分对伤者进行合理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至于行政责任,如果撞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等。而刑事责任,当撞人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看望伤者更多的是基于道德层面的考量,体现对伤者的关怀和歉意。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但去看望伤者有助于缓和双方的矛盾,促进后续赔偿等问题的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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