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被取保候审是否能上班?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取保候审这个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场所,但要遵守一定的规定,保证随传随到。 对于公职人员被取保候审后能否上班这个问题,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直接规定不可以上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从这些规定来看,法律的重点在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做出规范,而未对其工作权利做出限制。 不过,公职人员所在单位会依据相关的规章制度来决定其是否能继续上班。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虽然取保候审本身不属于处分,但如果单位认为该公职人员的行为可能影响工作,或者存在其他不宜继续工作的情况,可能会暂停其工作。 同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也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做出了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单位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调整或暂停。 如果单位决定让公职人员继续上班,那么该公职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因为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相关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面临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等后果。 总之,公职人员被取保候审后理论上是有可能继续上班的,但最终是否能上班要由所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规章制度来决定。





